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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关键词”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1-20 14:08:15    文字:【】【】【

也许在若干年后,人们在谈论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时,会频繁提及2014这个年份。在我看来,2014年很可能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转折点。

前不久,腾讯指认“快播”侵权,随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后者开出2.6亿的天价罚单。紧接着,新京报刊发社论炮轰“今日头条”侵权,亦激起轩然大波。6月23日,最高法就央视国际状告土豆网侵权案等一批热点案件举行典型案例通报会,上海全土豆公司因旗下土豆网擅自提供热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点播服务,被判赔偿央视国际经济损失24.8万元。而就在昨天,搜狐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

起诉、炮轰一波接着一波,大有“根本停不下来”之势。而在此前,“互联网信息=免费”似乎是天经地义、毋庸置疑的,一些人甚至将其作为所谓“互联网思维”奉为圭臬。但现在这一“神话”正在被打破,冲在最前面的“带头大哥们”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传统媒体,一类则是多少背负侵犯知识产权“原罪”的互联网大鳄。

我不认为这只是一个个孤立事件的简单串联,在我看来,这一切预示着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到来,而2014年,正是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节点。

这个夏天,许多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最直观的感受,大概是世界杯直播只能在央视上看了。而事实上,这一年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变化还有许多,比如要想在网上看一部电影,可能得付费,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想像的事情——别说看老片,就算刚上映的新片,没两天网上的盗版就铺天盖地了。前阵子听腾讯的一位经理聊腾讯视频的战略,他说2014年腾讯预计在购买视频节目的版权上砸下10个亿。而假如没有知识产权保护,这10个亿投下去基本等于打水漂,网络视频想做大做强也无异于痴人说梦。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知识产权保护被空前重视,实质上是产业发展的需要,或者说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当一个社会经济文化等较为落后时,盗版有时会被视作“迅速填平知识鸿沟”的灵丹妙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被重视可想而知,但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勃兴之时,若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社会则将失去向前发展的支撑和源动力。

时代真的变了!可面对即将到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崭新时代,呈现出的依然是一片乱象。有的大玩“分裂”,比如某些互联网企业一面起诉他人侵权,一面依然在“习惯性”地盗用人家的视频、文字;有的茫然不知所措,比如一些传统媒体慌慌张张地将自己电子版撤下,等等。

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行动,这是进步,但科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大学辅修知识产权第二学位时,教授们曾反复提及这一点。拿传统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是否“坚壁清野”就算大功告成?独家信息如何传播、销售?如何同市场化新媒体建立起信息整合、分销等互利共赢的新模式?自身如何搭建信息产品发售有效、精准的新渠道?又如何有针对性地施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诸如此类的问题回答不了,不能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科学体系,就只能是打乱仗。

如果说2014或是中国知识产权的转折点,那么能否在这个战略节点抓住机遇、占据先机,这对于每一个企业尤其是文化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先下手吃肉,后下手喝汤,市场角力,向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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